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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兴成学校关于实施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的通知

来源:公众号 2022-07-13 14:36 阅读 1

盘州兴成学校关于实施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的通知


一、资助标准


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生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生资助1000元。


二、资助对象


(一)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二)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


(三)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工作程序


(一)宣传。学校以及各班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 报纸、网络等媒体对项目进行宣传,让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及家长广泛知晓。


(二)申请。学校组织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滋 蕙计划学生申请表》(见附件1),报教育局审核。


(三)评审。学校根据市教育局的资助资金分配表(见附件2),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评审重点关注录取院校是否符合要求、家庭经济是否切实困难,审核确定本校资助学生名单。


(四)公示。学校将审核资助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天集中公示,公示名单不得涉及学生敏感信息及隐私。


(五)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应当在收到资金10个工作日内,严格按照规定的资助标准向受助学生发放资金。


(六)上报。学校完成资金发放后,填写《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见附件3)和《滋蕙计划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将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报送教育局资助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学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注意留存各环节工作档案及影像资料(如项目启动、工作布置、实地走访、评审公示和发放仪式等图片或视频)。


(二)学校校负责本校所有符合条件学校学生的申请、评审和资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流程合规、材料报送和资金发放及时、专款专用、效益明显、社会满意度高。


(三)各班要加大项目执行力度,避免资助资金结余,如有结余及时反馈教育局资助中心,统筹调整使用。


(四)因受资助学生未到高校报道注册等原因导致学生名单和资金使用情况发生变化的,请各班统计详细变动情况并报送学校资助中心。





【完】



文案|吴健源

编辑|张建鹏

责编|石  雪

核发|吴健源